律师解析:
要证明对方存在虚假
诉讼行为,可从以下几方面
收集证据:
1.
书证:
如
虚假的合同、
借条等。
这些书证能直接反映出诉讼基础事实的虚假性。
2.
证人证言:
虚假的证人证言也可作为
证据。
比如
证人所述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能侧面佐证虚假诉讼。
3.诉讼行为与真实情况不符的证据:
像实际未发生的交易、虚假
债务等相关证据。
这些可直接证明对方诉讼主张与真实情况相悖。
4.
主观故意证据:
包括其有通过虚假诉讼获取非法利益的动机及行为表现。
例如其在诉讼前后的异常财务举动等。
5.调查材料:
如案件事实调查记录、相关人员
询问笔录等,能进一步证实诉讼的虚假性。
6.其他证据:
像与案件相关的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财务凭证。
此类证据要确保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才易在诉讼中被采纳。
案情回顾:小朱
起诉小李偿还借款50万元,并出具借条作为证据。小李坚称借条是小朱
伪造,此为虚假诉讼。小朱为获取非法利益,虚构了这笔债务。小李多方收集证据,以证明小朱的行为。
案情分析:1、小李可收集书证,若能证明借条为虚假,可直接反映诉讼基础事实的虚假性。
2、寻找证人提供证人证言,若证人所述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可侧面佐证虚假诉讼。
3、收集诉讼行为与真实情况不符的证据,如证明实际未发生该笔借款交易。
4、关注小朱主观故意证据,如诉讼前后异常财务举动,证明其有获取非法利益的动机。
5、获取调查材料,如案件事实调查记录等,进一步证实诉讼虚假性。
6、收集银行流水等财务凭证,确保其真实、合法、关联,更易被诉讼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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