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追诉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
伪造信用卡使用,或用
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诈骗,
数额较大。
比如通过非法手段制
造假卡,或用他人虚假
身份信息申领信用卡后消费,一旦数额达到相应标准就可能被追诉。
2.使用作废信用卡诈骗,像已注销的卡等,数额较大。
若有人明知卡已作废仍用于交易,就可能面临法律问题。
3.冒用他人信用卡,未经持卡人同意擅自使用交易,数额较大。
例如未经允许拿别人卡消费,达到一定数额也会被追诉。
4.恶意透支,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发卡行两次
催收后超三个月不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像一些人过度消费后故意不还款。
需注意,“数额较大”等标准不同地区有差异。
有相关行为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承担不必要法律责任,以防因不了解规定而陷入法律困境。
案情回顾:小朱通过非法手段制造了一张假信用卡,并使用该卡进行消费,数额较大。与此同时,小李捡到了小丽的信用卡,未经小丽同意擅自使用该卡进行交易,消费金额也达到了一定数额。另外,小胡的信用卡已注销,但他明知卡已作废仍用于交易。小静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
透支信用卡,经发卡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还款,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案情分析:1.小朱伪造信用卡并使用,数额较大,符合信用卡诈骗罪中伪造信用卡使用的追诉情形。
2.小李冒用小丽信用卡进行交易,数额较大,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追诉范围。
3.小胡使用已作废的信用卡进行交易,数额较大,可能因使用作废信用卡诈骗被追诉。
4.小静恶意透支,经催收后超三个月不还且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会面临相应法律责任。不同地区“数额较大”标准有差异,遇相关情况应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