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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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构在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后,应迅速通报相关情况。接到报告后,将展开调查以查明嫌疑人逃跑原因,并可能采取没收保证金、追究保证人责任、发布通缉令等措施追捕逃犯。受害者需积极配合执法机构,提供线索,并及时通知。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应当由公安机关通过强制的方法使犯罪嫌疑人归案后才可以进一步的审理,具体情况下,可以由公安机关进行通缉,利用各种工具来抓捕嫌疑人,具体情况由公安机关认定。

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逃脱的处理办法是侦查机关会采取强制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再移送审查起诉,另外,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的过程当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逃脱的情况下,应当及时的通知侦查机关,要求侦查机关开展追捕活动,共同犯罪当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逃脱的,对其他嫌疑人的审查起诉不会受到影响。

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应当及时通知侦查机关,要求侦查机关开展追捕活动。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