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费依
诉讼标的额计算,通常按财产
案件受理费标准收取。
若诉讼标的额不超1万元,每件交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2%交纳,依此类推。
2.具体数额按实际诉讼标的额确定。
比如诉讼标的额为50万元。
1万元部分交50元。
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是9万元×2.5%=2250元。
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为40万元×2%=8000元。
总计50+2250+8000=10300元。
3.此外,还可能有其他费用,像
申请费等。
债权人
代位权诉讼费计算复杂,要精确依据诉讼标的额各区间标准算出准确数额,同时留意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以全面准备
诉讼成本。
案情回顾:小何
借给小李50万元,借款到期后小李未偿还。小何发现小胡欠小李50万元且已到期,小李却怠于行使债权。于是小何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小胡直接向自己偿还50万元。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就代位权诉讼费的计算方式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代位权诉讼费依诉讼标的额计算,按财产受理费标准收取。本案诉讼标的额为50万元,不超1万的部分交50元,1万至10万部分按2.5%交为2250元,10万至50万部分按2%交为8000元,总计诉讼费10000元。
2、除诉讼费外,代位权诉讼中还可能产生申请费等其他费用,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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