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债权人提起代位诉讼,被告为次债务人。因为债权人直接要求次债务人履行债务,这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代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
2.债务人应列为第三人。因其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列为第三人利于法院查明事实,保障各方权益。
3.若债权人未列债务人,法院可追加其为第三人。
2025-12-30 16:39:05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债权人提起代位诉讼时,应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列为第三人;若债权人未列,法院可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能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由于债权人直接要求次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所以次债务人在诉讼中成为被告。债务人与案件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将其列为第三人,能帮助法院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如果债权人在提起诉讼时没有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若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30 15:41:18 回复
咨询我
1.债权人提起代位诉讼时,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做法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债权人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权利,直接要求次债务人履行债务,所以次债务人作为被告。
2.债务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列为第三人能帮助法院查明事实,保障各方权益。
3.若债权人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法院可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建议债权人提起代位诉讼时,严格按法律规定将次债务人列为被告、债务人列为第三人,以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若发现债权人未列债务人,及时追加,确保查明事实,公正判决。
2025-12-30 15:07:4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债权人提起代位诉讼时,确定被告和第三人有明确规定。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债权人能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因是直接要求次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所以次债务人作为被告。
(2)债务人与案件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将其列为第三人,可帮助法院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3)若债权人在诉讼中未把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法院有权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以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完整性。
提醒:
债权人提起代位诉讼要准确列被告和第三人,避免因诉讼主体问题影响权益实现,不同案情有差异,建议咨询分析。
2025-12-30 14:49:48 回复
咨询我
(一)债权人提起代位诉讼要明确被告和第三人身份,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列为第三人。这样做是因为债权人直接要求次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所以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列为第三人利于法院查明事实、保障各方权益。
(二)若债权人在诉讼中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法院可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025-12-30 13:17:5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