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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经营所欠债务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

时间:2025.04.02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144人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说,一方经营所欠债务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要依具体情形判定。
2.要是经营行为处于夫妻关系存续期,还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与经营,像购买家庭共同使用的设备等,所欠债务往往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小店,进货所欠债务就属于此类。
3.然而,若经营行为明确是一方独自开展,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比如只是个人投资且收益未用于家庭,那这笔债务一般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例如一方瞒着另一方进行股票投资,亏损所欠债务就不属于共同债务
4.总之,判断的关键在于经营行为和家庭生活的关联度以及债务的用途等因素。
需综合考量各方面情况,准确界定债务性质,以明确夫妻双方在债务承担上的责任。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系夫妻关系。小何独自经营一家小店铺,期间因采购货物欠下一笔债务。小何认为此债务是为家庭生活经营所欠,应属夫妻共同债务。但小丽则称小何经营未用于家庭生活,收益也未归家庭,这笔债务不应算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判断经营所欠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考量经营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是否用于家庭生活经营。若经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且为家庭生活经营购置设备等产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若经营由一方独自开展,未用于家庭生活,即便收益归家庭,该债务也不算夫妻共同债务。本案需进一步核实小何经营的实际用途及收益归属来判定债务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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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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