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而言,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按人口安置所得的
安置房,通常会被认定为
夫妻共有财产。
从法律层面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若无其他约定,都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人口安置的安置房是基于婚姻关系取得的利益,所以应视作
夫妻共同财产。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
要是有明确约定该安置房仅归一方所有,或者是用
婚前个人财产安置且能证明与
婚后财产区分开的,那么该安置房可能不属于夫妻共有。
3.总之,判断按人口安置的安置房是否为夫妻共有,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包括具体的安置情况,比如安置政策依据等。
相关约定,如是否有书面协议明确归属。
证据,像财产来源的凭证等。
通过这些因素的综合考量,才能准确判断该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案情回顾:小何和小丽系夫妻关系。婚姻期间,他们所在地区进行房屋安置,获得一套安置房。小何认为该安置房是用自己婚前个人财产进行安置的,应归自己所有;而小丽则觉得这是婚姻期间按安置政策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为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按安置政策安置的安置房,若无特别约定,通常算夫妻共有财产。因为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在无特殊约定时,都属于
共同财产,因婚姻取得的安置房利益也应如此。
2、若像小何所说,能证明是用婚前个人财产安置且可区分婚后财产,或者有明确约定该安置房仅归一方所有,那么该安置房就不算夫妻共有。最终需结合安置情况、约定及相关证据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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