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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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有何规定即便各方当事人并未就其于他人土地之上所修建之房屋的所有权问题达成明确的协议或共识,然而无论如何,此类建筑物皆应最终归属为持有该处宅基地使用权的人所有(但集体架内的有关转让事宜则不在此列)。

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部门对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全面监管,确保依法有序。拆迁涉及拆除现有建筑并给予原所有人适当赔偿,过程需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和法律下的经济补偿。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专业评估确定金额)、产权置换(等值交换)和综合型补偿(两者结合)。拆迁旨在保障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倘若遇到了房屋竟被一分为二出售的情况,那么将根据优先顺序分别归属先完成过户手续者、已办理预告登记者以及已经实际占有该房屋者。如涉及到有效合同,其签订双方有权利依法追责,要求卖方务必履行初始订立的合同,交付原本属于他们的那部分房屋;如果是可撤销或者无效的合同,那么其签约双方同样享有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的合法权益。

一房二卖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情况是:房屋应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

一房二卖时,所有权归属主要依据物权登记:已完成过户登记的买受人优先取得房屋所有权;未过户而被他人登记的,后者拥有产权;若早前买受人已过户,则后卖行为属于无权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