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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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俩以前就闹过离婚,后来和好了,他们写了一个协议书,协议书里规定房屋归女方所有,现在他们又要闹离婚,现在想要打官司,那么这个协议梳理规定的内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安徽 - 铜陵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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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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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1、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只签署离婚协议书,但未办理的,该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尚未生效。法院会按法定的分配方法予以判决。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三  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021-03-06 09:29: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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