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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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股东利润分配协议应当是在公司注销完之前履行完毕。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的规定,公司经过清算之后,注销的法人资格也就消灭,所以原来的股东协议不再具有相关的法律效力。

公司注销时,如果未分配利润还有余额,由于未分配利润部份属企业税后利润,不属于个人所得,当还得再分配给各股东时,应该还有红利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准备注销两股东按股东们所协商的合同来进行分配;但在分配的前提下是已经做出清算的程序,从而企业的债务还有员工的工资全部完成了之后,剩余的部份才可以拿出来进行分配。

用未分配利润实缴注册资本是合法的,公司若是有盈利,每年都会涉及到利润分配的问题,若是各位股东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此时也可以少分割一部分利润,但是此时并不能将没有分配的利润直接转化为实缴的注册资金,最多只能是转化为注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