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并不一定意味着会被逮捕。公安机关需要在三天内申请逮捕审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三十天。检察院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不批准,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并通知检察院。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公安机关须于拘留之日起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提请批准逮捕申请,如遇特殊情形可适度延长一至四天。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来说,其提请逮捕的时限得以延长至三十日。自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书面材料之日起,应于七个工作日内就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公安机关在对被拘人员进行逮捕时,应提前向检察院申请,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日,而对于重大嫌疑分子,则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在收到申请后,需要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正常情况下,刑拘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天,在期满前,公安机关需要向检察院提交逮捕申请,并由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公安机关对拘留者通常三天内申请逮捕,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到四天,对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三十天。人民检察院七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并通知检察院。如果需要进一步侦查,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

刑事拘留并非逮捕的必然结果。这个措施只是临时性的,主要用于调查。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可能被判重刑,同时取保候审难以防范社会危害,那么可能会被逮捕。但如果调查结果显示无需追责或证据不足,就不会发出逮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