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网络签订的合同通常有效。
依据《
民法典》,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能有形展现所载内容且可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
书面形式。
2.只要网络合同满足合同一般生效要件,便具
法律效力。
这些要件包括
当事人有相应
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
违法或违背社会
公共利益等。
3.例如双方经电子邮件签的
买卖合同,清晰约定了标的、数量、价格等条款,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法,此合同即有效。
4.但为防
纠纷,建议妥善留存网络合同相关电子数据,像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以备不时之需。
比如在交易过程中,若一方对合同内容有异议,这些留存的数据就能作为有力
证据,证明合同的真实条款和双方的约定,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证据缺失导致权益受损。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通过电子邮件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标的、数量、价格等条款。之后,小朱却对合同内容提出异议,称自己当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认为该
合同无效。小李则坚称合同有效,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以电子邮件等能有形展现所载内容且可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此合同满足合同一般生效要件,即当事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法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等,所以合同应是有效的。
2、为避免纠纷,双方应妥善留存网络合同相关电子数据,如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若一方对合同内容有异议,这些留存的数据可作为有力证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证据缺失导致权益受损。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