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合同单方面解除存在多种情形。
1.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定履行。
2.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像卖方直接告知买方不会交货。
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买方
逾期付款,卖方催告后仍不支付。
4.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无法达到使用要求。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像因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基础动摇等。
当事人行使
单方解除权应遵循法定程序,需通知对方,通知到达时
合同解除。
若对方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效力。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签订货物
买卖合同,约定小许向小李购买一批电子产品。履行期限届满前,小李明确表示不会交货。小许经催告,小李仍未履行交货义务。同时,小许发现小李提供的样品质量严重不合格,根本无法达到使用要求。小许遂单方面通知小李
解除合同,小李对此表示异议。
案情分析:1、本案中,小李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且经催告后仍未履行,同时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符合合同单方面解除的法定情形。
2、小许行使单方解除权时遵循了法定程序,通知了小李,通知到达时合同即解除。若小李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效力。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