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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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正常行驶时发生的撞人事故,如何进行责任判定一般而言,在正常行驶的状态下发生碰撞他人的交通事件,驾驶者往往并无责任。然而,这种情形也并非完全可以避免。根据调查显示,当行人为规避交通规则并且受到车辆所形成的视觉影响时,他们可能会突然闯入道路,引发了驾驶员们猝不及防的撞击事故。在这种情况下,行人通常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重伤致人死亡的责任划分原则如下:一方过失导致事故,承担全责;双方或多方过失共同导致事故,按过失影响及严重性评估分担主要、平等或次要责任;各方无过失则为不幸事件,不承担责任;一方恶意行为被证实,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在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正常行驶的情况下,虽不构成过失,但法律规定机动车与行人事故中,即使机动车无过错,也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然而,若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导致事故,机动车一方则无需担责。

正常行驶中撞到他人,若因个人操作不当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他人受伤,需承担行政责任;如违规驾驶,则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涉及撞击违停车辆的责任划分,一般主次责处理,正常行驶车辆负主责,违停车辆负次责。虽然违停违规,但正常行驶驾驶员应确保交通安全,未采取规避措施导致事故,为主要责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