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行驶撞人责任一般怎么认定
关于正常行驶撞人责任的一般认定标准
通常而言,正常行驶状态下的车辆碰撞他人,车主并无直接责任。
然而,也存在特殊情况,即在常态化的行驶环节中,因事发突然,例如“鬼探头”所引发的交通意外。所谓“鬼探头”,主要是由于行人和车辆同时运行在道路上时,有行人不顾交通法规,且受到其他车辆遮蔽视野影响,从而冒险突然穿越马路,最终导致司机难以及时做出应对措施,造成的意外撞击事件。在此种情形之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人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正常行驶撞到人一般是什么责任
若机动车因交通事故引发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后果的话,则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茁壮发展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责任额度范围之内的事项;
然而,若理赔额度不足以支付承担赔偿责任所需费用,则需依循下述规定来履行其承担之责:
(1)对于机动车之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由有明显过失的一方负责赔偿;
如果双方均存在过失,则需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分配赔偿责任。
(2)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者及行人之间出现交通事故时,倘若非机动车驾驶者、行人并无过失,那么,机动车应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赔偿责任;
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者、行人有过失,根据过失程度适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而若是机动车一方并无可责怪之处,只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便可。
最后,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乃是由非机动车驾驶者、行人故意碰撞所致,那该问题就不在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范围之内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正常行驶撞死行人交警会怎么判
在通常情况下,驾驶车辆撞死行人所引发的责任问题颇为错综复杂,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首要步骤是由专属的交通警察团队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对事发现场展开周密的勘查工作,以此包含了事故发生时的道路状况、相关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肇事双方的行驶速度以及其对应的行车轨迹等等。如果能够证明行人行人存在严重的过错行为,如突兀地冲上机动车车道等情形,且驾车者已经竭力履行了合理范围内的注意义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将责任人判定为驾车者只承担轻微的责任或者完全无需负责。然而,若驾车者在事故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超速违法行为、未保持适当的安全驾驶距离,或者在行驶过程中未能全神贯注,那么即使行人有一部分的过错,有可能也会被判定为承担主要责任乃至全部的责任。总的来说,对于此类责任的判定,最终还是应该以主管交警部门颁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依据。
一般情况下,正常行驶的车辆若发生撞人事故,车主通常不承担直接责任。但在特定情况下,如“鬼探头”现象,即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在视野受限时突然穿越马路,导致司机无法及时反应,此时行人应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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