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协助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要从多方面考量。
首先,行为主体上,必须与职务侵占者存在特定关联,比如具有
共同犯罪故意等情况。
其次,行为表现通常是为职务侵占者提供便利。
像协助转移侵占所得财物,或者帮助隐瞒侵占事实等。
再者,
主观故意方面,要有明知对方在实施职务侵占行为,还积极协助的故意,不能是单纯不知情的行为。
最后,
证据方面,需要有相关
书证、
证人证言等,用以证明协助行为以及主观故意。
要是仅有疑似协助的行为,却无法证实主观故意等关键要素,就不能轻易认定为协助职务侵占罪。
总之,认定协助职务侵占罪,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严谨判断,不能仅凭单一因素就下结论,必须全面审查行为主体、表现、主观故意和证据等,确保认定准确无误。
案情回顾:小许
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其好友小李知晓此事。小许请求小李帮忙转移财物,小李为其提供车辆并协助转移。公司发现财物丢失后
报警,警方的调查发现小李的协助行为。小李称自己只是帮忙,不知财物是侵占所得,但公司认为小李是故意协助小许。
案情分析:1、从主体来看,小李与侵占者小许是好友,存在特定关系且有共同
犯罪故意。小李在知晓小许侵占财物后,仍为其提供帮助,符合主体
构成要件。
2、在证据方面,需有书证、
证言等证明小李的协助行为和故意。不能仅因疑似协助就认定,要综合判断小李是否真的明知小许侵占而积极协助,不能仅凭小李的一面之词认定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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