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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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威胁他人,即使未造成伤害,也属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一般情况下,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罚款;情节恶劣者,将接受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和罚款。无论是否造成伤害,持刀威胁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这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 通过持有刀具来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无疑属于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严重违规行为,必须由当地公安局对肇事者进行相应的治安处罚。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对于此类情节较为轻微的事件,公安局可以酌情减轻对当事人的处罚力度,甚至考虑到实际情况免于进行处罚。

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当事人如果是用刀威胁他人,那么这个刀他是属于凶器,就很有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那一旦这个罪状做实,当事人是很有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当然也有可能会对当事人除管制,如果当事人他的行为严重,那么还有可能加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