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贪污受贿辩护精选解答 > 挪用公款罪怎样算利用职务便利

挪用公款罪怎样算利用职务便利

时间:2025.03.27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933人
律师解析:
挪用公款罪中的利用职务便利,指行为人借助担任公职或在单位里管理、经手公款等职务便利条件。
具体情形如下:
1.主管、管理公款的职务便利,意味着对公款有支配、调度权,可决定公款使用方向与用途。
像单位财务主管,能决定公款用于某项业务拓展或其他支出。
2.经手公款的职务便利,即直接接触公款,有挪作他用的条件。
比如出纳员保管和支付单位现金,利用此便利将公款挪出供个人使用。
3.与公款管理、使用相关的职务便利,虽不直接主管、经手公款,但通过职务行为影响公款管理使用,进而挪用公款。
例如单位领导虽不直接管钱,但通过审批等行为影响公款走向,若借此挪用公款也构成此罪。
总之,行为人凭借单位职务赋予的权力或便利挪用公款,就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案情回顾:

小何是某单位的出纳,负责经手单位公款。他利用自己能够直接接触公款的职务便利,将单位的一笔公款挪作他用,用于自己的个人投资。单位发现账目异常后报警,小何被警方控制。小何辩称自己只是暂时借用,会尽快归还,不构成犯罪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罪中的利用职务便利,包括经手公款者可直接接触公款挪作他用。小何作为出纳,利用其经手公款的便利将公款挪用,符合该罪中利用职务便利的特征。
2、小何以暂时借用会归还为由辩解不构成犯罪不能成立。只要是凭借单位职务赋予的权力便利挪用公款,就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并非以是否归还作为定罪的唯一依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罪性质上属于职务犯罪。 挪用公款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本人职务所形成的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便利条件。...... 更多>>
陈竞静律师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