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诉讼离婚期间补写赠与
合同的效力要依具体情形判断。
2.通常情况下,若
赠与合同满足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像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赠与财产清晰明确等,同时不存在
欺诈、
胁迫致使
合同无效的状况,此赠与合同便具有效力。
例如,夫妻双方明确约定将某
房产赠与子女,且签订了详细的赠与合同,合同内容清晰表明赠与意愿真实,房产信息准确,那么这份合同就是有效的。
3.但是,要是赠与行为是为恶意逃避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实施的,法院有可能判定该赠与合同无效,以此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比如,一方在诉讼离婚期间,突然将大量夫妻共同存款赠与他人,明显是为了减少可分割的
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对该赠与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
4.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认定诉讼离婚期间补写的赠与合同有效或无效,需全面考量各种因素与具体情况来综合判定。
案情回顾:小许和小丽正在进行
离婚诉讼。在
诉讼过程中,小许突然拿出一份补写的赠与合同,称是其父母将一套房产赠与他个人,不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丽对此表示怀疑,认为小许是为了在
离婚时恶意逃避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才补写的该合同。双方因此就该赠与合同的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该补写的赠与合同是否有效,需看其是否符合生效要件。若合同体现
当事人真实意愿、内容清晰,且无欺诈胁迫等情况,合同应有效。
2、若有
证据表明小许补写赠与合同是为恶意逃避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能判定该合同无效,以维护小丽的合法权益。总之,不能一概而论,需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与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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