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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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致人重伤或残疾,通常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量刑范围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逃逸导致受害者死亡,那么刑罚起点就是七年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法官会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和逃逸情节的恶劣程度等因素来裁定。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肇事逃逸加故意伤害会合并处罚吗,数罪并罚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二者在犯罪构成、处罚后果及法律依据上都有一定的区别。交通肇事是由于当事人的逃逸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不一定是故意杀人。故意杀人是主观上存在杀人动机,由此来看故意杀人更恶劣一些。

一般是可以合并处罚的。如果驾驶人出现了肇事逃逸行为的,已经构成了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还对他人造成了伤害的,那么将会在原有处罚的基础上合并处罚或者是加重处罚。

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逃逸最高处罚是七年的有期徒刑,那些故意违法交通法规,导致他人受伤,并且在肇事之后还逃逸的,此种行为无疑会导致他人的人身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故此受到的处罚也会相应更重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