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刑事拘留的批准需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
侦查时若需对嫌疑人采取此措施,要制作呈请
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负责人批准后制作
拘留证,再连同材料送交检察院审查。
2.检察院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不批准时,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同时及时通知检察院。
若需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或
监视居住条件,就依法进行。
案情回顾:公安机关在侦查一起
盗窃案件时,认为嫌疑人小李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制作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负责人批准后制作拘留证,将小李刑事拘留,并连同相关材料送交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七日内作出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此决定存在异议,认为小李嫌疑重大不应释放。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批准需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检察院有权力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此次检察院在规定的七日内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符合程序。
2、公安机关在接到不批准逮捕通知后,应立即释放小李,若需继续侦查且小李符合取保或监视居住条件,依法进行相应措施即可。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