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取保候审后原则上可以正常工作,不过工作的范畴和行为还是受到一定限制的。只要工作不影响案件调查和审理,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那还是可以继续工作的,但是需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比如未经批准不能离开居住地,住址等信息变更要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

在取保候审的阶段里,是否能够承担驾驶职责这一问题,需要根据案件的性质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判断。通常来说,假如驾驶行为本身与其涉案事件并无关联性,同时在取保候审的条件中也没有明文规定加以限制的话,从理论上讲还是有可能继续担负起驾驶员职务的。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倘若涉及到交通违规或者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等事项的案件,那么继续从事驾驶工作或多或少都会受到相应的限制甚至禁止。

在保释拘役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家属若能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章程,仍然有可能保持日常工作。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已获准保释的人士,必须遵循以下职责:未经司法机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城市、县城;如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立即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只要能够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当事人的工作生活通常并不会因此受到太大影响。

在被依法取保候审期间,涉嫌犯罪或被告人应严格遵照并履行以下各项规定:首先是不得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区、县城以及县郊区域范围之内。其次是如个人住址、当前工作单位及通讯联络方式等方面出现任何变更情况,必须于24小时内向负责执行相关法律程序的机构进行报告。再者,严禁销毁、篡改关键性证据材料或是与其他涉案人员相互串通口供。

在被赋予了取保候审资格的期间内,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1.未经执法机构授权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级区域;2.如个人住址、工作岗位以及相关信息有任何变更,当事人必须于24小时之内向有关执行机关进行申报;3.严禁销毁、篡改证据材料或者与其他涉案人员串通口供;4.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传唤指令,做到随时听候传唤,及时到达指定地点;5.确保自身不会采取任何形式的逃避行为、干扰侦查进程、妨碍案件审理及判决等不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