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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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的从犯应如何定罪量刑首先需要确定酒驾者的行为是否已经达到了触犯危险驾驶罪或交通肇事罪的程度。若已构成犯罪,则应按照相应的法规以交通肇事罪或危险驾驶罪进行惩处;对于为其顶替责任的人员,其行为涉嫌构成包庇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倘若情节严重的话,还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如仅属饮酒驾车的普通交通违规行为,则并未达到犯罪的地步。

如果共犯者参与危害行车安全的罪行,那么他们很可能会被判定为共同犯罪。 这些人的行为可能涉及策划、帮助或者故意忽视可能导致危险的因素,这样他们就会共同对行车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法律会严厉惩罚这些共犯的行为,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危害交通安全罪共犯的惩处,要根据他们的行为实际和影响程度综合判断。对起关键作用的人,比如提供关键支持或实质性参与的,可能会被拘留并罚款。情节较轻的,处罚也会较轻。量刑时,要综合考虑自首、立功、赔偿等情节,确保公正全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醉酒驾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和罚金。若车主或管理者对危险驾驶负有责任,也将受到同等处罚。协助危险驾驶者,如提供车辆或协助驾驶但未直接参与,可能被视为从犯,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判决将依据案件细节和法院裁定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