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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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捕后申请取保候审,通常是由负责案件的司法机关处理。公安负责案件侦破阶段,检察院负责案件移交审查起诉阶段,法院负责审判阶段。虽然难度较大,但只要符合条件,仍有可能成功。例如,嫌疑人患有重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取保候审不会危害社会等情况,就可能获得批准。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取保候审期间,逮捕被取保人得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或检察院要是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情况,或者案情发生了变化,需要逮捕,得向检察院提申请,请求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会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认真考虑是否批准逮捕。

取保候审的决策权会随着案件的不同诉讼阶段而发生变化。在侦查阶段,检察院有权决定是否取保候审;而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检察院和法院都有权决定是否取保候审。 在决定是否取保候审时,相关部门会综合考虑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害程度、案情、可能判处的刑罚以及嫌疑人/被告人的悔过态度等因素。如果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且没有逃跑、干扰证人作证等妨碍诉讼的行为,那么相关部门可能会同意取保候审申请。

取保候审由检察院或法院决定。侦查阶段,公安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评估后决定;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由检察院或法院决定。决定时要考虑社会危害性、案件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处罚等因素。

刑事案件逮捕后,取保候审是个很重要的环节。虽然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行使这个权力,但主要还是由公安机关来执行。公安机关在执行的时候,会严格监督和管理被取保候审人的行为,确保整个程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