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若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发现被告可能存在侵占罪的行为,那么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请求,同时将相关资料移交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进行刑事侦查。这就意味着,民事诉讼程序将会暂时告一段落,而案件将正式步入刑事诉讼阶段。

处理犯罪案件时,若属刑事自诉范畴且被害人未起诉,则按民事案件方式处理;若被害人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则移交刑事审判庭审理。如涉案为公诉案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相关情况迅速移交侦查机关调查核实。

在处理民事诉讼时,若发现涉及犯罪行为,可采取以下策略: 1.若罪行属刑事自诉案件且当事人未启动控诉,法院继续审理民事诉求。 2.若原告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求,法院可将案件移交刑事审判庭深入审理。 3.若罪行属国家公诉案件,法院应暂停审理并通报相关侦查机关。

针对案件,常规遵循“先刑后民”原则:刑事自诉案件,若当事人未控告被告,则按民事案件审理;若原告求刑责并提出诉讼,移交刑事法庭;公诉案件,法院审理民事时发现刑事犯罪可能,应中止审理并移交侦查机关调查。

民事诉讼不可以起诉诈骗,诈骗为刑事案件,只能提起刑事诉讼,受害人要求赔偿的,可以在刑事诉讼进行的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公安机关对诈骗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后,应将犯罪嫌疑人羁押。关于民事诉讼中发现诈骗行为可以到检察院控告吗可以参考如下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