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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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被告人在认罪认罚后上诉,一般不会被判处更重的刑罚。但是,如果上诉是违反认罪认罚协议或者只是为了拖延审判,二审法院可能会维持原判或者调整刑罚量度。所以说,被告人的上诉权是法定的,但是在行使的时候要合法合理。

在我国刑事司法体系中,被告人认罪并且接受处罚后提起上诉有可能导致其刑期增加。尽管我国法律规定了“上诉不得增加刑期”的重要原则,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对于那些已经认罪并接受处罚的案件,一审法院基于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而给予从轻量刑的判决。如果被告人对该判决提出上诉,检察机关通常会将此视为被告人不再认罪或者不愿意接受处罚的表现,从而可能会对一审判决提出异议。

被告人认罪后上诉是否会加刑,这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被告人只是因为对量刑有意见,而检察院也认可原判的量刑,那他上诉可能会让刑期变长。但要是被告人有新证据能改变原判事实,或者原判本来就有错误,那他上诉就不应该加刑。

上诉是否会加重刑期,得看具体情况。如果被告人只是觉得量刑太重才上诉,通常刑期不会增加,除非上诉和之前的认罪认罚协议有冲突,而且检察院抗诉了,法庭可能会调整刑期。

认罪认罚后上诉,一般不加刑。但有两种特殊情况,即使上诉也可能不加刑:一是量刑过重且无新证据支持,同时公诉机关无异议;二是上诉与认罪承诺冲突、审理程序重大转变或新犯罪事实浮现。在这些情况下,二审可能会重新考虑并调整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