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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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这一罪行通常不会因特定情状而免于对其进行立案审查,除非是在证据搜集方面存在不足或是报案时间较迟导致真相无法追溯查实的情形下才会发生此种现象。然而,若受害者在报案之后自愿撤销案件,并且缺乏任何其他证据来证实犯罪行为的真实性,那么公安部门或许就不会继续对此展开立案侦查。然而,强奸罪作为一项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负有义务进行深入调查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强奸属于严重刑事犯罪,执法部门必须对其进行追究。 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要是接收到犯罪线索或信息,就应该依法进行立案侦查。 要是有被害人提供的性侵犯罪证据,公安机关必须马上立案调查。

若无确凿证据,拘留最长37天。公安机关需在拘留后3日内向检察院申请批捕,特定情况可延长1-4日;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在收到申请后7日内决定是否逮捕。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并告知检察院。符合条件的案件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