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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夫妻债务认定为一方债务

时间:2025.03.10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887人
律师解析:
1.若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搞虚假债务,且第三人知晓这情况,那这债务就由该夫妻一方来承担。
2.要是夫妻中一方在进行赌博、吸毒这类违法犯罪活动时所欠的债务,由于其行为本身违法,所以这债务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3.在婚姻存续期间,若一方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不然就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案情回顾:

小李与小静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小李以个人名义向小胡借了一笔大额款项。小静称对此毫不知情,且该债务远超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小胡则主张这笔钱是小李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生意。后经调查发现,小李借这笔钱实则用于赌博,小胡对此情况也有所知晓。双方就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在进行赌博这一违法犯罪活动时所欠债务,因其行为违法,应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2、小胡知晓小李借钱用于赌博,属于与小李串通搞虚假债务,此债务不应由小静承担,而应由小李个人承担。
3、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小胡又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所以更应认定为小李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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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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