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在合同未实际履行时,确定
管辖法院主要依据《
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
其一,若合同有
约定管辖法院条款且符合规定,就依约定法院管辖。
其二,若合同
未约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
合同履行地人
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较清晰。
对于合同履行地,通常是合同约定的地点;
没约定或约定不明时,给货币的,接收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交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
其他标的,履行义务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总之,需依具体合同情况确定
诉讼管辖法院。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一份货物
买卖合同,合同未实际履行。后双方因
合同纠纷产生争议,小朱欲
起诉小李。但在确定管辖法院时出现分歧,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条款,小朱认为自己作为接收货物一方所在地法院有
管辖权,小李则主张应在自己住所地法院管辖。
案情分析:1、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合同未实际履行且无约定管辖条款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被告住所地是清晰的,但合同履行地存在争议。
2、此合同属于“其他标的”,履行义务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小李作为交付货物的履行义务方,其所在地法院应为合同履行地法院,该法院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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