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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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后,子女从已故父母那里继承到的房地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法定继承方式获得的,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中明确表示该房产只归某个子女所有,那么它就是这个子女的个人财产。

家长资助当事人购房,房产归当事人个人,通常是无偿赠与,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是这钱用于买夫妻联名房产,那就一般算共同财产。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还要考虑夫妻之间有没有特别约定。

婚后由父母资助购置之房地产并非必然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若在婚后之中,任何一位配偶的父母给予这对夫妇的金钱或财物并未特别注明只归属其中一方,那么这笔款项便可以被视作是对这对夫妻的共同赠与,因此也将被划入到这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范围之内。

1、鉴于法律中已明确规定,父母遗留下来的财产通常归属于夫妇双方作为共同财产。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婚姻关系持续延续过程中所获得的各类财产,均将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富。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工资收入、奖金奖励、劳务报酬等劳动所得;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进行投资所获取的经济收益;因知识产权带来的经济收益;以及继承自父母或受到他人赠与而得到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