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侵权责任纠纷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因侵权行为引发的诉讼案件,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拥有司法管辖权。同时,依据一般的地域管辖原则,对于公民提出的民事诉讼请求,应由被告住所地之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相一致,则应由经常居住地之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而引发的诉讼案件,其管辖法院应为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被告住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其中,侵权行为地不仅包含了侵权行为实际施行的地方,同时也涵盖了侵权后果实际产生的地方。对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他人财产及人身伤害的诉讼案件,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以及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均具有相应的管辖权。

因保证责任所引发之追偿权纷争而提起的诉讼案件,应由被申请人所在地或者担保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拥有司法管辖权。在该等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履行的具体地点,便应将其作为合同履行地进行处理和裁决。

侵权责任纠纷的管辖权判定:原告因侵权行为起诉,应由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行为实施地和结果出现地。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的财产和人身伤害案件,可由产品生产地、销售地、侵权发生地及被告居住地法院审理。

管辖权异议主体是本诉被告。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就案件实体内容进行答辩、陈述或者反诉的,可以认定为规定的应诉答辩。产品责任管辖权异议主体是谁,若对于此问题还有不明白之处,可以继续阅读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