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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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通常涉及的主犯人数为多个关于共同犯罪案件中首要分子的数量问题,相关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其关键在于,需根据各个犯罪嫌疑人在实际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予以适当判定,对整个犯罪活动及所导致的犯罪后果产生了重大影响者,即可被认定为主犯。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四至五名犯罪嫌疑人中仅有一人被认定为主犯,其余则为从犯;而在另一些情况下,亦有可能四至五人均被认定为主犯,不存在任何从犯。

非法集资达到一亿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且可能会被处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因为这严重侵犯了财产权,还威胁到了金融稳定。在审判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以及被告人的认罪表现等因素,以确保公正的判决。

合同诈骗案涉及金额高达亿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根据法律规定,这类犯罪通常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犯罪人的认罪态度以及是否有立功表现等因素。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重罪的量刑非常严谨,以确保公正执行。

集资诈骗罪是一种针对个人的非法行为,其关键在于单一主体必须明确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实施了相应的诈骗行为。 只有当这两个要件同时满足时,才能确定构成集资诈骗罪。也就是说,主体必须是单一的,不能是多个主体;非法占有意图必须是明确的,不能是模糊的;诈骗行为必须是实际实施的,不能是虚构的。

集资诈骗罪的认定不依赖于涉案人数,而在于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否达到法定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只要诈骗行为导致的损失符合数额较大的标准,即构成犯罪,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伙作案。多人共谋实施诈骗可能构成共同犯罪,但责任划分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证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