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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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等重罪性质严重,坐牢是必须的。违法了法律,就得接受制裁,还钱只是民事责任,不影响刑事处罚。要是被告没钱还,刑期也不会变,但等他有能力了,还是得还钱。

诈骗犯入狱后,被欺诈者是否能够追回损失,这取决于很多因素,比如诈骗犯的资产状况、警方和司法机关的追缴力度等等。如果司法机制能够追踪并且冻结罪犯的赃款,那么根据法律程序,这些资产就会被返还给受害者。所以说,虽然追回损失是有希望的,但是具体的成效会受到多方条件的制约。

罪犯服刑期满后,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偿还贷款的责任。即使已经受到刑事处罚,也不能豁免民事赔偿责任。诈骗财物后,罪犯需要归还受害者的财产,即使已经完成了刑罚,受害者仍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追回自己的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受害者因为诈骗行为而遭受损失,拥有债权,有权要求诈骗犯返还财产。

诈骗犯服刑后,法院仍有权追缴其骗款。罪犯需承担民事赔偿,归还非法所得,并交代赃款去向。如财物属被害人,将归还。法院处理方式包括追缴赃款、返还明确权属的被害人财产、没收违禁物品和犯罪用财物上缴国库,以及要求罪犯依法返还或分批偿还受害人财物。

若暂无力偿还欠款,建议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减免或分期还款。若协商不成,需积极应诉,争取分期或限期还款。若法庭不支持,需按期偿还,否则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但如确无财产且无力支付,法院可能无法执行判决。故意逃避还款可能面临司法拘留或刑事指控。法院运用强制力保障权益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