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车祸后,受害者向保险公司索赔通常不能保证获得全额赔偿。保险公司需在保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但遵循必要与合理原则。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保险公司可要求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和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起诉时,务必撰写详尽周密的起诉状。该状应明确列出被告信息、案件事实、诉讼请求及法律依据,确保条理清晰、证据充分。通过精心撰写,不仅能提升诉讼效率,也有助于法院准确理解案情,为公正审判奠定基础。

第三者责任险保障投保汽车突发意外导致的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若保额不足,责任方需赔偿差额。按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分担赔偿。保险公司先赔,不足部分责任方补充。确保受害方权益得到保障。

大多数情况下,保险公司拒赔后,当事人需提起诉讼,等待3至6个月才能获知审判结果。法院接收起诉书后,会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起诉条件则7天内立案,否则不予受理。简易程序下,法院需在3个月内做出一审判决;普通程序下,需6个月。

车主若已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在事故中需垫付医药费时,应与交通警察沟通,说明资金困难,请求开具垫付通知书。随后,将通知书提交给保险公司,经核实后,保险公司需尽快支付或垫付紧急救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