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离婚精选解答 >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什么条件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什么条件

时间:2025.03.06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382人
律师解析:
1.夫妻双方得具备完全能自己做主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有精神方面的问题影响他们做离婚决定呢。
2.得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像财产咋分、孩子归谁养这些事儿都得商量好达成一致啦。
3.必须得夫妻双方亲自跑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哦,不能让别人代劳,得亲自表明离婚的真心意愿呢。
4.得是合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得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才行。
只有这几个条件都满足啦,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受理离婚申请,然后给办理离婚手续呢。

案情回顾:

小丽和小胡前来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工作人员询问后发现,小胡因精神疾病,时常无法自主表达意志,小丽称小胡近期状态尚可,两人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也达成一致,此次是亲自来申请离婚。但工作人员指出,小胡的精神状况存疑,可能影响其离婚决定,故婚姻登记机关未受理他们的离婚申请,二人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才能做离婚决定,小胡存在精神疾病影响其自主表达意志,不符合这一条件。
2、即使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一致且亲自申请,但合法登记结婚的夫妻要离婚,需满足多个条件,小胡的情况导致条件未全部满足,所以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离婚申请是合理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