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分配应该考虑子女的真实意愿。如果子女已满八岁,那么在抚养权分配时,法院会尊重他们的选择。因为八岁以上的儿童已经具备了基本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所以他们的意愿会成为决定抚养安排的重要考量因素。

未成年子女无权拒绝与任意一方父母共同生活,成年后则有选择权。离婚时,父母应就子女抚养达成共识,可协商或通过法院判决决定抚养费。子女在必要时可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的正当要求,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父母离异后,孩子若不愿随任一方,仍有权在求学阶段向父母索要赡养费,直到其年满18周岁或能独立生活为止。对于已满16周岁并能自给自足的孩子,父母可停止支付赡养费。

在父母离婚时,若子女未满18周岁,通常不能选择不跟随任何一方。但如子女已成年(即满18周岁),则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抚养义务终止,法律不再干涉子女抚养权分配,子女有权自由选择跟随哪方或独立生活。

在父母离婚时,已满18岁的子女通常可以选择不跟随任何一方,但需要独立承担生活责任。然而,若缺乏稳定的经济来源,建议慎重考虑,因为独立生活可能面临诸多困难。建议在权衡利弊后,选择一位合适的监护人以保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