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双方事先有明确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明确责任承担方式哦。
比如说约定某一方不用承担还款责任之类的。
2.要是没有特别约定呢,在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去贷款,一般就会被当作
夫妻共同债务啦,双方都得承担还款责任哟。
3.要是一方能够证明贷款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可以向
债权人主张这
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样就能试着减轻自己的责任啦,不过得承担举证的责任呢。
4.双方可以商量着达成一致,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还款责任啥的,这样就能解除另一方的责任啦,但这个约定得得到债权人同意才会生效哦。
5.在
诉讼过程中,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全面判断债务的性质和责任的承担,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呢。
案情回顾:小李和小静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李以夫妻名义向小朱借款10万元。后两人
感情破裂闹离婚,对于这10万元
债务承担产生争议。小静称自己事先不知该借款,且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小李则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责任。
案情分析:1.由于双方事先无明确约定债务承担方式,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贷款,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还款责任。
2.若小静能证明该贷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向债权人主张此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需承担
举证责任。
3.双方可协商由一方承担全部还款责任,不过要得到债权人同意才生效。最终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判定债务性质与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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