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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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离婚的时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你得先看看这娃子的生活最好在哪儿。如果娃子还没够两岁,那法律一般都会让妈妈来养他们;但如果娃子已经是两个生日以上了,爸妈还是没法就这个问题达成共识的话,那就得靠法院了。法院通常会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来看,尽量做到对娃子好的那一方得到抚养权。当然了,如果娃子已经超过了八岁,法院也会尊重他们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

按照咱们国家新出的民法典,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面明文规定了,在这种情况下,先让爹妈们自己商量着看怎么弄。要是大家谈不拢的话,就只好去法院告状。打官司的时候,法院会问你们想怎么办,然后再做出判断。下面我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法院是怎么判的。

在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应根据父母的总体收入或者当年所得来确定,建议在每月总收益或年度总收入的20%至30%之间作为合理的参考标准。若家庭需同时负担两名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用,则其比例可适度上调,但通常情况下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夫妻在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是否可以共同享有在离婚事务中,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经常会受到关注和讨论。事实上,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共同承担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或实行轮流抚养制,这两种方式都能得到法律上的认可与支持。无论采取何种抚养模式,离婚后父母依然对子女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义务。因此,只要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关协议,便可共同承担对子女的抚养责任。

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中不直接照顾子女的一方需分担一定比例或者全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而具体的费用数量则需要由夫妻双方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来决定。若在合理范围内双方无法自行达成共识的情况下,相关事宜将由法院根据子女实际所需的生活保障、父母双方能否负担得起及当地整体经济生活水平等多个因素综合考虑后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