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一年可以申请几次
时间:2025.04.24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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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一般为三十天,期满后三十日内未申请发给
离婚证的,视为撤回
离婚登记申请。
若想再次
申请离婚,需重新满足离婚条件并再次进入离婚登记程序。
在一年的时间内,若之前的
离婚申请因冷静期等原因未完成,可再次申请。
具体次数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要符合离婚条件,随时可以提出申请。
但每次申请都需经历离婚登记的各个环节,包括提交申请、冷静期、申请发证等。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应谨慎考虑。
在申请
离婚前,双方应充分沟通,尽量解决问题,避免冲动离婚。
同时,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和程序是为了保障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严格遵守。
案情回顾:小胡和小丽前往民政局申请离婚,工作人员告知他们有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冷静期结束后,小胡因工作繁忙,期满三十日内未与小丽一同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次离婚申请被视为撤回。一年之内,小胡觉得还是无法与小丽继续生活,想再次申请离婚,小丽却认为小胡过于冲动,双方就能否再次申请离婚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一般为三十天,期满后三十日内未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小胡和小丽的情况符合此规定。
2、在一年时间内,只要符合离婚条件,即便之前离婚申请因冷静期等未完成,也可再次申请,小胡有权再次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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