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咨询该律师
股东大会关于股权转让的决议何时生效关于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刻问题,根据常规理解,在合同正式签订的那刻起即开始生效。然而,若因相关审批等程序未得到妥善处理而对合同生效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那么在所有必要的审批等程序得到完整执行之后,原先的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才会真正意义上开始生效。

股东大会决议生效的必备条件有哪些股东会决议得以有效产生和实行的基本要素包括:决议事项必须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组织过程和投票规则亦须遵纪守法并遵循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在全体与会股东中获得法定的赞成票份额等。根据我国法律,当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存在冲突时,这些决议将被判定为无效。

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等条件。

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的常见情形:1.违法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2.违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3.无权处分股权的。4.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4.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5.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的。

无效。需要经过股东和法人的签字同意。如果担保行为未经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也未签字认可,该担保行为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且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