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股东会决议股东签名伪造,先判断决议内容是否为股东真实意思,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若违反且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可主张决议无效。
(二)若决议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可查看其他股东是否事后追认,或公司是否已按决议实际履行且未损害他人利益,若存在这些情况,属于可撤销情形,股东要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若伪造签名的股东会决议损害了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符合此条规定的无效情形;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结论:
股东会决议不一定因股东签名伪造而无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可能无效,也可能属于可撤销情形。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当股东签名伪造导致决议内容并非股东真实意思表示,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时,股东会决议会被认定无效。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若决议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其他股东事后对该决议进行了追认,或者公司已按决议内容实际履行且未损害他人利益,该决议可能不被认定无效,而是属于可撤销情形,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如果遇到股东会决议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可以为你提供更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法律分析:
(1)股东会决议的效力不能仅依据股东签名伪造来判断。当签名伪造导致决议内容违背股东真实意愿,且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冲突时,决议很可能无效。例如,若伪造签名通过的决议让公司承担不合理债务,损害公司利益,决议就会被认定无效。
(2)在司法实践里,若决议内容合法合规,其他股东事后追认该决议,或者公司已按决议实际执行且未损害他人权益,决议不一定无效,而是可能属于可撤销情形。股东此时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法院请求撤销。
提醒:
股东发现签名被伪造时,需及时判断决议效力。若符合可撤销情形,要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不同案情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1.股东会决议不一定因股东签名伪造就无效。若签名伪造导致决议内容非股东真实意思表示,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决议会被认定无效。
2.在司法实践里,若决议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其他股东事后追认该决议,或者公司已按决议实际履行且未损害他人利益,决议可能不被认定无效,而是属于可撤销情形,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3.对于公司而言,应建立严格的决议签署流程和审核机制,避免签名伪造情况发生。股东若发现签名伪造,要及时收集证据,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