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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签字买房的贷款离婚了谁承担

时间:2025.01.30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396人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在签字买房后进行贷款,当面临离婚时,通常会依据以下原则来承担贷款责任。
如果双方事先明确约定由其中一方承担全部的贷款,并且此约定不与法律相抵触,那么就按照约定,由约定的那一方来承担所有贷款。
倘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晰,一般情况下会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
然而,具体的承担比例是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的。
要是协商无果,法院则会依据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对房产所做出的贡献等各种因素来进行综合判定。
比如说,假如房产主要是由一方在居住使用,而另一方的经济条件相对较好,这种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会判决由经济条件好的那一方承担相对较多的贷款份额。
总之,在确定离婚后贷款的具体承担方式时,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郑和小丽婚后共同签字贷款买房
后两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对于房贷承担产生争议。
小郑称买房时口头约定若离婚房贷都由小丽承担,小丽否认有此约定。
双方就房贷承担协商无果,小郑起诉至法院,小郑目前居住该房,小丽经济条件更好。

案情分析:

1、因双方对房贷承担事先有无约定存争议,且无书面清晰约定,在此情况下,该房贷一般会先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义务。
2、鉴于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量,如小郑居住使用房产,小丽经济条件较好等因素,公平合理判定双方承担房贷的具体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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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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