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司法程序完结后,若对结果存在异议,可选择
申请再审。
当事人倘若觉得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能够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
递交再审申请。
不过,务必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提出;
倘若存在特殊情况,经人民法院批准,此期限可以延长。
同时,还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建议或
抗诉。
人民检察院针对审判监督程序之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
审判人员的
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当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时,既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同时要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总之,司法程序结束后,虽仍有多种途径可供尝试以维护权益,但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和遵循相应的程序。
案情回顾:小朱对司法程序完结后的判决结果有异议,想申请再审。他在
判决生效8个月后才向上一级法院递交再审申请,称有特殊情况。同时,小胡认为该判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报上级备案。争议点在于小朱超期申请再审能否获批。
案情分析:1、关于小朱申请再审,按照规定,一般应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提出,他超期申请,需看其所谓特殊情况是否能得到人民法院批准,若不能批准,其再审申请可能不被受理。
2、对于小胡申请抗诉,检察机关在发现判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时,有权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备案,符合相关程序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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