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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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之间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若子女未尽到赡养义务,在父母去世后,子女仍然有权继承遗产。不过,在分配遗产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减少或完全剥夺其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未尽此义务不一定会直接导致继承权的丧失。

倘若祖父不幸离世,诸多孙辈亲属可能面临动荡变化的家族资产传承问题。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孙辈有法定权利继承祖父的部分遗产,这主要是因为孙辈能够以替代代理的身份,代替其父辈对祖父的遗产进行继承。或者,若祖父在生前已有所准备,书面签署了关于财产的处置和分配方案,指定孙辈为唯一或主要的遗产继承人,那么孙辈即可依据这份遗嘱来实现其对祖父财富的继承权。

离婚协议书中女方无需支付抚养费的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普遍认知里,父母对儿童提供生活保障和抚养的义务乃是法定责任,这种职责是不可通过约定或协商来消除的。因此,若在离婚协议中出现不应承担抚养费用的相关条款,那么这显然与现行法律相违背,依法不当的条款,其无效乃勿庸置疑。然而,在实际情况下,是否应全部或部分地取消或削减母亲的抚养费用,这可以根据婚姻双方各自的经济能力状况进行合理的调整。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父母在离婚时法院判决孩子由父母一方抚养,孩子是未成年人的,那么继父母是有义务抚养的,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

1、无抚养关系的亲生子女有继承权,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按照法定继承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第二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在继承开始后,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4、如果法定继承中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应当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