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
合作协议被认定为无效时,常见的
处理方式如下:
1.返还财产:
协议各方需相互归还因该协议而获取的财产,尽可能恢复到协议签订前的财产状态。
比如,一方依据协议接收了对方提供的设备、资金等,都应予以返还。
这样做是为了纠正因无效协议产生的不当财产变动,保障各方的
财产权益。
2.
赔偿损失:
若一方对协议无效存在过错,就应当对另一方因协议无效而遭受的损失进行
赔偿。
若各方都有过错,则需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损失可能包括直接的
经济损失,如为履行协议投入的成本,以及间接损失,如预期利益的丧失等。
3.收缴财产:
针对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作协议,相关部门有权收缴双方取得的财产。
处理合作协议无效事宜时,
当事人最好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
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同时,要留意
诉讼时效规定,及时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合作协议,后该协议被认定无效。争议点在于财产及损失如何处理,小朱认为小李应返还接收的设备且赔偿己方投入成本,小李则觉得双方都有过错不应单方赔偿。
案情分析:1、关于返还财产,小李依据协议接收的设备应返还给小朱,以恢复到协议签订前的财产状态,纠正不当财产变动。
2、对于赔偿损失,若一方对协议无效存在过错,需对另一方损失赔偿;若双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比如投入的成本等损失应按过错分担。
3、若不存在恶意串通等损害他人利益情形,不涉及收缴财产。双方最好协商,协商不成可
起诉,注意
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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