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一方强迫另一方签订协议的效力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原则上无效:一般而言,夫妻一方强迫另一方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一方以
欺诈、
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对方在违背自身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向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提出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的请求。
强迫签订协议的行为属于胁迫行为,这种协议并非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所以通常不具备
法律效力。
2.可能有效情形:不过,如果被强迫方在事后明确表示对该协议予以认可,例如通过书面声明、实际履行协议等方式表明其接受协议内容;
或者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内没有行使
撤销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协议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有效。
总之,强迫签订的协议原则上无效,但具体效力还需结合实际
证据以及按照法定程序来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小朱强迫小丽签订一份
财产分配协议。小丽事后觉得协议不合理,认为是被强迫签的应无效,小朱则称小丽已签字就应有效,双方就该协议的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原则上该协议无效。小朱强迫小丽签订协议的行为属于胁迫行为,并非小丽真实意愿的体现,依据相关法律,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协议通常不具备法律效力。
2、若小丽事后明确表示认可该协议,如书面声明接受或实际履行协议,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行使撤销权,那么此协议有可能被认定为有效,具体效力需结合实际证据和法定程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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