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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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比如老弱病残),负有抚养责任却不管不顾,比如父母不养子女、子女不养父母。这种行为包括把人赶走、不给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等。严重的话可能会触犯法律,要承担刑事责任。

老年痴呆症患者所立遗嘱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其立遗嘱时是否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具体来说,就是其病症是否已经影响到其辨认和控制的能力。如果已经影响,自然是无效的。如果是在清醒的情况下立遗嘱的,那么遗嘱是有效的。

自书遗嘱无效的情况,有下列3种情况:1、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的,但是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2、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3、受胁迫、欺骗所立的。

在临床实践中,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时,必须清晰明确药名、剂量及用药途径,尤其在紧急抢救和手术时。护士执行前需大声复述并与医师确认,同时保留空安瓿。口头医嘱基于详尽病史、体格检查及影像、实验室检查等,医师初步判断后依法下达。

在临床实践中,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时,必须清晰明确药名、剂量及用药途径,尤其在紧急抢救和手术时。护士执行前需大声复述并与医师确认,同时保留空安瓿。口头医嘱基于详尽病史、体格检查及影像、实验室检查等,医师初步判断后依法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