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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责任伤残费谁出

时间:2025.01.08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903人
律师解析:
在同等责任的情形之下,伤残费用一般是由双方依据责任的比例一同来承担的。
具体来讲,就像双方各自承担50%这样的情况。
首先,双方的交强险会在其责任限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
接着,超出交强险部分的伤残费用,再按照同等责任的比例由双方去分担。
倘若其中一方的交强险赔偿额度足够覆盖他自己应该承担的那部分,那么另一方就仅仅只需要承担超出他自己交强险赔偿额度的那部分费用就可以了。
总之,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伤残费的分担必须依据具体的赔偿情况以及责任比例来进行确定,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和救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小朱受伤产生伤残费用。双方就伤残费用承担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小李应承担更多,小李则认为应按规定分担。伤残费总计10万元,交强险赔付后剩8万元。

案情分析:

1、首先,交强险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在本案中,双方交强险先进行赔付,这是法定的先行赔付程序。
2、对于超出交强险部分的8万元伤残费用,按照同等责任比例,双方应各承担50%,即各自承担4万元。若一方交强险赔偿额度能覆盖自身应承担部分,另一方只需承担超出其交强险赔偿额度部分费用,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及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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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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