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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世时怎么把房子留给孩子继承

时间:2025.01.03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982人
律师解析:
老人在世时若想把房子留给孩子,通常有以下几种较为常见且有效的方式:
1.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一种常见的方式。
其中自书遗嘱由老人亲笔书写,清晰地写明房产的具体情况以及表明由特定孩子继承等相关内容,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准确的年、月、日。
若老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自行书写,还可选择代书遗嘱或打印遗嘱等形式。
不过,这些形式都需要有两个以上与该房产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赠与:
老人可以和孩子签订赠与合同,明确表示将房产无偿赠与孩子。
在签订赠与合同后,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最好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完成物权的变更。
因为只有完成过户,孩子才真正在法律上拥有了该房产的所有权。
3.设立居住权
倘若老人希望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能够继续居住使用这套房产,那么在通过遗嘱或者赠与等方式把房产给孩子的同时,可以为自己设立居住权。
这样一来,老人的居住权益就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孩子也不能随意干涉老人的居住。
老人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内心意愿,谨慎选择合适的方式。
同时,为确保相关法律行为的有效性,最好咨询专业律师。

案情回顾:

小朱的老人欲将房子留给小朱,考虑多种方式。老人先自书遗嘱,后因身体原因请人代书,却未找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见证。小朱与老人签订赠与合同但未及时过户。老人设立居住权后,小朱想让老人搬离,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代书遗嘱因缺少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见证,可能不符合法定形式,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在继承房产时可能不被认可。
2、赠与合同签订后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房产所有权未依法转移,孩子尚未真正在法律上拥有房产所有权。
3、老人已设立居住权,小朱不能随意干涉老人居住,否则侵犯老人合法居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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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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