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过世留下的房产继承,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按协议办理,都没有则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但对生活有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予以照顾,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义务的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继承。
解决措施和建议:
1.明确母亲是否留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如有应妥善保存并按其执行。
2.法定继承时,各继承人应秉持公平、公正、互谅互让原则协商分配遗产。
3.若对遗产分配有争议,可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
结论:母亲过世留下的房产,继承顺序为有遗嘱按遗嘱,有遗赠扶养协议按协议,都没有则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一般均等分配,特殊情况可调整,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在法定继承里,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他们处于优先继承地位,通常均等分割遗产。不过,对于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会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能多分;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的继承人应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一致也能不均等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参与继承。若遇到房产继承相关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若母亲留下遗嘱,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房产。
(二)若有遗赠扶养协议,按协议办理房产继承。
(三)若都没有,则按法定继承:
1.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一般均等分配房产。
2.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应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不分或少分。
5.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分配。
(四)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1.母亲留下的房产继承,有遗嘱按遗嘱,有遗赠扶养协议按协议。
2.若都没有,则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一般均等分遗产。但生活困难且缺劳动能力的可多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住的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义务的,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一致也能不均分。
3.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他们继承。
法律分析:
(1)母亲过世留下的房产,继承方式有多种。存在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进行房产的继承分配;存在遗赠扶养协议的,则依据协议来办理。
(2)若既无遗嘱也无遗赠扶养协议,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通常情况下他们对遗产进行均等分配。
(3)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会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4)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并且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5)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
提醒:法定继承情况复杂,不同家庭案情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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